供用电合同六篇(汇总)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一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二
随着暑期到来,也将迎来大学生毕业求职高峰。很多毕业生在急于求得一份工作的时候忘记维护自己的权益,稀里糊涂签下“不平等条约”,所以找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必要的法律底线,懂得自我保护,为自己的签字负责。
几天前,刚毕业的大学生郭铭在开发区某招聘会找工作时,和一家做贸易生意的公司相谈甚欢,于是在招聘会现场和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张某承诺,小郭的职位是经理助理,试用期两个月,每月1500元,试用期过后工资为月薪2700元加提成,最高能拿到上万元。第二天,小郭按时来到公司上班,发现自己只是挂名的.经理助理,主要工作是跑业务,而其他的业务员也是张某按经理助理这个职位招聘来的。他们的基本工资要看业务量,如果业务量不够,每月只能拿到几百元。
回到家,小郭有种被骗的感觉,他赶忙找出签订的劳动合同,仔细一看,小郭傻了眼。合同中对员工职位、薪资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说明,但合同期限为两年,如果小郭单方面解除合同还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5000元。满以为找到一份理想的高工资工作,没想到竟然签订了一份“不平等条约”。小郭就此事找到了律师。 律师提醒:
天允律师事务所贾长亮律师表示,很多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好单位,为此和用人单位签下合同,等发现合同有问题时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此总结几种合同陷阱,给求职者提个醒。
“生死合约”:签订这种合约的多半是农民工。一些主要从事危险行业的单位如建筑、操作加工等工厂为了逃避责任,常常在几大篇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工作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生意外,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会仔细看合同,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老板签订了“生死合同”。
空白合同: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常用的方法,他们提供给员工的合同职位、工作期限、薪资等等全部都是空白的,而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一旦发生变故,空白合约上就会填写得满满的,员工再拿着合同要赔偿只能“心甘情愿”地吃哑巴亏。
“霸王条款”:在合同中只能看到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员工犯错公司如何处罚的条例,但却没有公司应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相关说明。也就是说,只有甲方要求乙方,至于甲方应对乙方做些什么,承担什么责任一概忽略不计。
格式合同:这种合同看似非常正规,但签合同时,单位往往给员工非常有限的时间,很多员工只草草地翻看一下就签字画押了。其实,这种合同是扣着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部分内容如劳动者的权利等却写得非常模糊,或者干脆没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小郭签订的合同就类似“空白合同”,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将所有雇佣关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写在合同上,不要单方面听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另外,就算签订了合同,或者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平等合同,建议劳动者用手机将签合同的经过录下来,或者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明、证件等。总之,劳动者在签合同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仔细查阅条款,以免出现劳动纠纷。(记者张玮)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三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9、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四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湖南长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期
备注
1
2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不够可另附合同订货清单,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
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 标准要求,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2在材料交货前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出厂前检验,但是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并自行承担与出厂前检验相关的费用。甲方的任何出厂前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2.3每批次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随货物向甲方提交材料质量保证书一式 份,如因检验周期等原因确实不能随货提交质保资料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及延迟提交质保书的时间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2.4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免费提供书面的运输、包装、仓储和保管要求,以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材料质量下降或功能丧失。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现场材料使用和/或安装指导。
2.5乙方承诺材料的质保期限为自交货日起 个月,在此期间内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更换、修理等由乙方负责,或者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更换、修理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材料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4.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a)乙方送货并承担费用;
(b)甲方自提自运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免费装车)。
4.2运输方式:
4.3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4现场卸货由 负责,卸车费用由卸方负责。
4.6运费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价格变化的规定和材料货款的结算:
(a)幅度超过原定价格 %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b)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执行此价格,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量为准。
5.2材料货款的结算:
◆增值税发票或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甲方接收人签署的与发票金额相对应的送货单和送货清单;
甲方在接到上述付款申请和支持性资料后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需要乙方解释和澄清时乙方须积极配合。审核无误后甲方在 天内安排付款。
5.2.3付款方式: 。
5.3材料质保金条款:双方约定材料的质保金为货物价值的 %,质保金由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时扣留。在质保期限满后 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质保金。
第六条 材料验收:
6.1验收时间及验收期:
6.2验收方式:
6.3验收标准:
6.4验收地点和验收人:
6.5验收与交接: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四份,甲方收货人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包装完整性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两份。甲方收货人对送货单的签署不免除乙方对材料本身质量的责任。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保管风险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6.6在材料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当送货单数量和甲方接收人验收数量不一致时,双方根据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确认,当双方计算方法不一致时,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合同4.5条款规定进行确认。
第七条 对材料验收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方法
7.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妥为保管,并在验收期满后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材料的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给甲方书面答复处理方案,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由此带来的所有实际损失。
8.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8.3乙方因材料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4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支付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天或 元/天,逾期 天不交货,即视作不能交货。
8.5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交的材料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6材料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8.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因自方原因又未经乙方同意推迟提货或收货,需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除外),乙方应负责货物的保管和保养。
9.2 甲方无正当合理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预期支付款项导致的利息,甲方应予以支付。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暂停和终止
11.1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执行合同,但甲方须在暂停日期前___
11.2乙方有权要求暂停执行合同,但乙方必须在暂停日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1.3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合同终止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
12.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甲方的交货区域时,必须遵守该区域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这些规定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给乙方。
12.4乙方负责所有交货前和执行本合同相关的保险,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材料价格中。
12.5如所提供的材料为专利产品,乙方必须保证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交齐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货款结算后及货物质保期结束后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协议,凡我单位提供的各种与本合同有关的规定、协议、证明等所有文件资料,必须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由双方约定的指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签订合同章才具备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
合同附件清单如下: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五
本文介绍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并针对有关问题结合实践进 行讨论,有些重要的问题还将作专题研究。
一、专门用语定义
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经营管理和技术等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门用语,如管理体系、商标许可使用、区域保护、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等。特许双方经常因对上述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管理体系是指特许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某某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又如:“本合同所称产品是指特许人代理销售的美国胜牌石油化工全系列产品及特许人代理的各种汽车清洗养护设备。包括……”。
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三、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是特许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监督权是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统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监督权通常是通过执行督导程序和制度来实现的。督导程序和制度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职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麦*劳采用“神秘消费者”的手段来检查监督加盟店的产品、服务质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费及其他各种服务费用。特许经营费是指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有的企业还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些费用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其他各种服务费用通常有广告费、店面设计费、专项指导服务费、委托代理费等等。这部分费用通常在特许经营合同以外单独约定。有关费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同时又是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保证和源泉。有关各种费用的详细问题我们在以后做专门讨论。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特许合同,取消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这是特许者的解约权。因为解约权的形式对特许双方的影响很大,因此对相关条款的设计应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特许者应充分估计解除合约对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不良影响,不是万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约权。
第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依据是特许经营合同。在形式上,通常会举办一个象征性的授权仪式或颁发授权证书。营业象征通常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招牌、宣传用品、工作服装、营业方式等。经营手册是指《单店营运手册》、《 vi手册》等。
第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通常是由特许者统一安排教育和培训,如被特许者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通常特许者为被特许者提供店址选择、店面设计、广告策划、开业仪式的策划、设备的安装调试、物品采购、员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第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四、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这里主要是指获得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利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专利、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这是被特许者购买特许经营权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双方应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出明确的约定。
三、有权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特许者应安排好接受培训的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的机会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许者接受特许者的指导是维持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重要条件,对此被特许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接受特许者的指导不仅是被特许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一、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特许经营合同通常规定被特许者必须按《单店营运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营业活动,以保持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统一。
二、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目前被特许者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时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按时缴纳费用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以减少应缴额等方面。对此,特许者的对策是:收取保证金,如特许者拖延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特许者可用保证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被特许者的财务监督;如进行财务监督困难,可采用定额缴纳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纳的方式。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的区别篇六
二、中标通知书
三、监理合同协议书
(一)委托人与监理人
(二)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以保证对监理工程的理解不产生歧义。
(三)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
(四)合同文件的组成
1、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承担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六)委托人向监理人的承诺
按照合同协议书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七)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
(八)合同双方签字栏
四、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1、合同用词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实施监理的工程。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2、关于适用法律法规的约定
3、合同使用的语言国
4、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理人义务
(2)监理人的权利
①一般权利
a、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b、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