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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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一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甲方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责令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乙方因违反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将追究乙方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甲方责成各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向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甲方责成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6、甲方责成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事故义务救援组的领导和检查。发现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救援,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公司内部报警电话__,指派专人保护现场,协助有消防等安全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责任人:___
__年__月__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二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组的组长是本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农村的特性和实际情况,组建本组的义务消防队并认真发履行职责。
三、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群众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无火灾情况下,任何群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五、积极开展本组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村委会。
六、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
七、安装电器设备或架设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八、重点部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九、村委会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组和组长,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十、如组长年度内外出、离职时,接任的组长到岗后,应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并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村委会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茶园乡 村(盖章) 村 组
村主任(签字): 组长(签字):
20xx年x月x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三
一、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__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房间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篇四
职务:
为贯彻xx集团公司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意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査,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营业、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査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商场、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防火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罝。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査,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部门或安全部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意制度的员工,由安全部(室)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团公司安全部备査。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安全部: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五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门签字: 公司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