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篇一
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
贵公司出具的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无验收日期,不符合验收合格证的填写规范,无法律效力;此外,在交房当天无法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0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 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合同第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买受人购买的是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合格证》。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允诺
3.车位暂不能交付使用,而且也未公布车位收费标准;
(二)房屋存在的问题
3.电梯采用三线品牌电梯,无电梯调试验收合格证明; 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如贵公司逾期60日仍不能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买受人将从20 年 月 日起计算贵公司逾期交房期限,并根据合同第 条之约定依法行使合同解权即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篇二
***********公司: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条约定,贵司提供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本人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楼责任由贵司承担。
因此,贵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年*月**日前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交房,现匆忙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楼条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人特向贵司发出拒绝收楼通知书,请贵司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收楼条件并具备全部收楼文件后再向我方交楼,贵司并应承担延迟交楼责任,按合同约定向本人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业主:
***年**月**日
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篇三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
(四)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五)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六)《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七)《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上述文件中,(一)至
(五)项应出示原件并向本人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
(六)、(七)项应载明水电等设施配置说明、有关设备安装预留位置说明、装修注意事项和建筑节能等有关内容,贵公司应提供已加盖公章的原件给本人。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本人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房屋的后阳台与预售合同中的图纸不符,合同中阳台前无任何墙壁,而现房餐厅外1.2m长阳台被墙壁遮挡,严重影响到餐厅的通风与采光。贵公司变更房屋结构未书面通知本人及得到本人的同意,应该赔偿本人的损失。
三、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1、客厅进门左侧墙面严重渗水(面积大约有3平方);
2、北侧客房飘窗右上角渗水。对于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本人郑重通知贵司,贵司必须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整改。在整改前本人要求开发商以书面形式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期限。
四、延迟交楼时间近x个月,期间未收到任何贵公司关于延迟交楼的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且对本人多次到现场咨询避而不见,让物业公司的工作人敷衍了事。按合同约定“甲方应自本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按总房价款xx%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故贵公司在交楼之日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该房屋全部的延迟交楼违约金。
尧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
贵公司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该表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由于贵公司无法提供此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履行承诺;
5.交房时小区尚未进行绿化,不符合规定。
三、贵公司交房通知书中的收费明细表中,物业费的各项费用没有文件支持,部分费用偏高。
收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现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
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进行回复,逾期不答复,众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贵公司逾期60日(2015年03月01日前),仍不能够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众买受人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
日期: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 条约定,贵司提供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本人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楼责任由贵司承担。
因此,贵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年*月**日前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交房,现匆忙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楼条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人特向贵司发出拒绝收楼通知书,请贵司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收楼条件并具备全部收楼文件后再向我方交楼,贵司并应承担延迟交楼责任,按合同约定向本人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业主: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先,依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第五条及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对住宅工程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0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 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买受人购买的是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合格证》。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允诺
4.通讯设施 5.6.7.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如贵公司逾期60日仍不能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买受人将从20 年 月 日起计算贵公司逾期交房期限,并根据合同第 条之约定依法行使合同解权即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
买受人:(签字)20 年 月 日篇五:拒绝收房通知书
三河科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
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如: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
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买受人
购买的是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合格证》。出卖人不出示或出示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人承担。
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
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
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
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
人将从20 年 月 日起计算贵公司逾期交房期限,并根据合同第 条之约定依法行使合同解权即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篇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首先,依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第五条及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对住宅工程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0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 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买受人购买的是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合格证》。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允诺
(一)小区公建及配套设施不符合约定
1.安防系统:合同约定24小时监控,红外线安防系统(实际没有安装)。
2.入户可视对讲:合同约定可视对讲安装到用户房间并调试合格(实际没有安装)。
3.水电气
4.通讯设施
5.6.7.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不能整改的部分可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如贵公司逾期60日仍不能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买受人将从20年月日起计算贵公司逾期交房期限,并根据合同第条之约定依法行使合同解权即退房,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
买受人:(签字)
20年月日
最新拒绝收楼通知书(五篇)篇五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法律规定的证明--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 交接”约定: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收时,必须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交给住户。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现有判例。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和证明文件不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鉴于贵公司的严重违约、违法行为,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贵公司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泰和世家二期问题义务及责任;我们将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你们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请贵公司于2013年12月14日前就前述所有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如逾期未予答复,我们将依法进行维权,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贵公司承担。
xx业主
附:拒绝收房业主签名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