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工具和机械。
2、按月支付其工资,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学徒工月工资1200元。(放假,请假,事假除外)
3、有权监督其行为,倘若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立即解聘使用,并协助有关部门让其承担责任后果。
4、公司严禁上下班驾驶摩托车,杜绝无证驾驶其他车辆,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5、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销假,违反制度规定的,扣除工资。
6、公司不承担个人行为而涉及违反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公司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工地工程随叫随到。
2、负责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工程设备等电焊加工。
3、按公司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任务,若违反公司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行为个人负责。
4、不得因个人主观因素(技术、喝酒等)打架闹事或造成公司财产和经济损失,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
5、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添制必要的工具设备,但负责管好使用。
6、有权按时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待遇。
以上合同事宜不尽之处,经双方协议完善。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二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矿业公司至净化站管道维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棋盘井矿业公司至净化站、人工湖管道维修
二、工程地点:生态公园
三、工程项目:管道维修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
1.结算方式:双方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付款。
六、施工期限:20xx年 8月 3 日至20xx 年10 月 13 日。工期为 70天;工期每延期一天 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总造价的 3‰ 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工,应由施工单位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双方协商适当延期。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三
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一致商定具体条款如下: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机身号: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数量(台):______
1、甲方机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乙方反映,不得自行修理使故障扩大;
和复印件质量差,责任不在乙方;
1、甲方擅自对机器进行折装,改造或另请他人维修;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在约定期内有效;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3、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双方应相互知照是否继续延长协议或重新签定协议。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五
受理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
差旅费:
上门服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五、需方在按本合同付款后,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_____日内修复并按第四条中规定的方式寄(送)出。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_________作为附件。
十一、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六
受理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
差旅费:
上门服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五、需方在按本合同付款后,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_____日内修复并按第四条中规定的方式寄(送)出。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_________作为附件。
十一、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七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________进行修缮。
第三条 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
第四条 材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五条 检验
第六条 修缮修理时间
第七条 质量要求
第八条 资料提供
1.定作人于_________时间,以________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___________。
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十条 保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中途变更的后果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________,并满足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保管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_______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
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_______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第十六条 交付
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验收
1.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
第十八条 修缮费用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元,定作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第二十条 保修
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定作人:
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揽人:
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维修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篇八
承包人:_________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大写元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____)641号,沪价费(20____)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投标文件
11.2招标文件
11.3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报价书
十二、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