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汇总8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我店在南京市药监局和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上级要求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深得附近群众的好评。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公示了相关服务规范和义务范围。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和岗位证件。
三、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xx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xx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先声再康漓江路店
20xx年1月31日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为贯彻落实_、_及省市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严守医保工作“生命线”和,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以“四看四促”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是认真贯彻落实_、_关于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遵循。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是 2021 年医保基金监管重要任务,各街镇、大社区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抓细抓实宣传工作,提高《条例》宣传覆盖面、知晓度,提升参保人员及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
— 2 — 建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群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社会环境,推动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纵深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坚决刹住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等不正之风,全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系列培训
1.开展医保系统内部《条例》全员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全区医保系统全体职工集中培训,结合 xx 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基层医保基金检查员、医保经办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对太和县部分医疗机构骗保案等典型欺诈骗保案例进行分析。
2.定点医药机构《条例》专题培训。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对本机构全体人员开展《条例》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医务人员、医保从业人员准确理解《条例》条款释义,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__有关医疗保障等方面重要论述、《条例》解读及释义、有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太和县部分医疗机构骗保案等典型欺诈骗保案例分析。区医保局负责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二)强化集中宣传
1.开展集中宣传和特色宣传。
2021 年 4 月份全区开展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海报、折页、电子宣传栏等线下渠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载体,结合移动媒体如公交、地铁等,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系统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各街镇、大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贴近基层的优势,不断在宣传内容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辖区内人流量较大区域的公告栏、led 显示屏、玻璃幕墙等进行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在宣传方式上动脑筋,抓重点,抓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政策宣传变得生动活泼,使宣传更具吸引力、感染力。
重点在收费窗口、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宣传海报,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情景短片,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知识手册。
(三)注重日常宣传
区医保局、各街镇(大社区)在开展基金监管检查抽查和提供医保服务过程中,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基金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 4 — (一)认真谋划部署。各街镇、大社区要采取切实管用措施,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在学习中对照检视、靶向纠治、整改提升;紧密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医保系统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紧密结合深挖彻查要求,紧盯太和县部分医疗机构骗保案件深层次原因教训,通过学习深刻剖析医保系统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法治观淡泊、权力观扭曲的问题,深刻反思医保监管工作监督不深入、管理不细致、查处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思想觉悟、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街镇、大社区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时,要将其是否组织《条例》学习培训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区医保局将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二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二)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三)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核查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六)核查医保药品标识。
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约定。医保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十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十五条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十六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九条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上传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上报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进、销、存”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第二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第二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零售药店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四章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零售药店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零售药店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流程管理,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药品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条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零售药店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一)约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三)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医保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三十八条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解除。
第三十九条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二)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七)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九)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六)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零售药店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零售药店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的实体零售药店。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四十九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并定期修订医保协议范本,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制定经办规程并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地市级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协议内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意见。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办发〔**〕3号)精神,今年4月份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为加强我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我省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
(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渠道和途径;
(四)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宣传方式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工 作 总 结
转眼间,我来到**工作已经快三年了。在**大药房**店店长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学习到了更多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进入**以后,在药店领导和各位同仁的关怀帮助下,首先,我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较大的提高。刚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时,被分在了中药区,虽说本人过去从事西药销售,接触中药知识不多,但是也了解中药的活是又脏又累,可正是这样的分工,使我对中西药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了更多地知识,因此,做起来也比别人得心应手得多,获得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度》、《商品质量养护》等相关法规,认真参加gsp认证、药品养护的有关工作,为药店获得gsp认证、做好药品养护的有关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信息化素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等公需科目培训考核,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在全面学习的同时,重点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进一步深化对药理学的理解,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在工作作风上,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团结同事、务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最后,我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努力学习,熟练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响应公司加强管理的措施,干好本职工作,为药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经过认真对照**市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本人认为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三条、第四条(二)3、第五条(二)、第六条、第七条(二)3、4、第八条(一)(二)之要求,特提请申报评审。
总结人:***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药店工作总结范文
药店工作总结范文(一)
本人于****年**月**日来到**分店上班,于**月**日正式转正。自从我在药店工作以来,在各店长和各位同事的关怀帮助下,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拓宽工作经验,这一年来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在药店工作期间,我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法》、《商品质量养护》等相关法规,积极参加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办的岗位培训。以安全有效用药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为患者提供一些用药的保健知识,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让患者能够用到安全、有效、稳定的药品而不断努力。
一、掌握了中药材的鉴别方法,常用的有基源鉴别法,性状、显微镜和理论鉴别法,有经验鉴别法比较简便易行(眼看、手模、鼻闻、品尝和水试、火试)以中药性状鉴别方法为例:如何鉴别茎木类中药:包括药用木本植物的茎或仅用其木材部分,以及少数草本植物的茎藤。其中,茎类中药药用部位为木本植物茎藤的,如川木通、鸡血藤等;药用为本草植物茎藤的,如天仙藤;药作为茎枝的,如鬼见羽;药用为茎髓部的,如灯山草、通草等。木类中药药用部位木本植物茎形成层以内各部分,如苏木、沉香、树脂、挥发油等。鉴别根茎的横断面是区分双叶植物根茎和单子叶植物根茎的重点。双子叶植物根茎外表常有木栓层,维管束环状排列,木部有明显的放射状纹理中央有明显的髓部,如苍术、白术等。单子叶植物根茎外表无木栓层或仅具较薄的栓化组织,通常可见内皮层环纹,皮层及中柱均有维管束小点散布,无髓部,如黄精、玉竹等。另外,还有皮类中药、叶类中药、花类中药、果实及种子中药、全草类中药、藻菌地衣类中药、树脂类中药和矿物、动物类中药的性状鉴别。
二、践了中药的炮制、加工等技术,例如:通过炮制可以增强药疗效,改变或缓和药物的性能,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改变或增强药物作用的部位和趋向,便于调剂和制剂。增强药物疗效:如炒白芥子、苏子、草决明等被有硬壳的药物,便能煎出有效成份;羊脂炙淫羊霍可增强治阳萎的功效;胆法制南星可增强镇茎作用。改变可缓和药物的性能:不同的药物各有不同的性能,其寒、热、温、凉的性味偏盛的药物在临床应用上会有副作用。如生甘草清热解毒,蜜炙后有补中益气;生蒲黄活血化瘀,炒炭止血。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有的药物疗效较好,但有太大的毒性或副作用,临床上应用不安全,如果通过炮制便能降低毒性或副作用,如草乌、川乌、附子用浸、漂、蒸、煮加辅料等方法可降低毒性;商陆、相思子用炮制可降低毒性;柏子仁用于宁心安神是如没通过去油制霜便会产生滑肠通便致泻的作用。
中国医药学具有数千年的历史,是人民长期同疾病作斗争的极为丰富的经验总结,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多年的工作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学有所有坚持服务宗旨,诚信守法,干好本职工作,为中药学的发展 做出贡献。
药店工作总结范文(二)
回首20xx年,是播种希望的一年,也是收获硕果的一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我们药店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作为一名店长我深感到责任的重大,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对于一个经济效益好的零售店来说,一是要有一个专业的管理者;二是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做后盾;三是要有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用心去观察,用心去与顾客交流,你就可以做好。
具体归纳为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同时将公司的经营策略正确并及时的传达给每个员工,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好店内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了解每一位员工的优点所在,并发挥其特长,做到量才适用。增强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信息,了解顾客的购物心理,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有理放矢,使我们的工作更具针对性,从而避免因此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4、以身作则,做员工的表帅。不断的向员工灌输企业文化,教育员工有全局意识,做事情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
5、靠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去吸引顾客。发挥所有员工的主动性和创作性,使员工从被动的让我干到积极的我要干.为了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公司创作更多的销售业绩,带领员工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本职工作。首先,做好每天的清洁工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为顾客营造一个舒心的购物环境;其次,积极主动的为顾客服务,尽可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并以发自内心的微笑和礼貌的文明用语,使顾客满意的离开本店。
6、处理好部门间的合作、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协作,少一些牢骚,多一些热情,客观的去看待工作中的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
现在,门店的管理正在逐步走向数据化、科学化,管理手段的提升,对店长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熟练的业务将帮助我们实现各项营运指标。新的一年开始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将以更精湛熟练的业务治理好我们药店。
2.对内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树立对公司高度忠诚,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一切为公司着想,为公司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增砖添瓦。
4.加强和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创造最良好、无间的工作环境,去掉不和谐的音符,发挥员工最大的工作热情,逐步成为一个最优秀的团队。
药店工作总结范文(三)在20xx年的今天,我进入了**********医药有限公司工作,从当时的一名毕业生转变成如今公司的一员。特别感激在这一年里,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与教育,让我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这里的工作与生活。与同事们相处十分融洽,自己在工作中虚心学习。如今我已是一个门店的主任,在感到压力的同时,也有股动力在支持着我前进。在工作中,感受着公司的企业文化,寻找销售的乐趣。因为生活与工作中不缺乏激情,所以我 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在门店的工作中,我认真学习,不断摸索,用实践去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去探究用药的疗效,积极地去熟悉门店里每个药品的用途、用量及用法等。认真地对待进店的每个顾客,耐心地给他们讲解用药的基本常识。平时能虚心地向资深的店长、同事们取经,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身为一名药店的营业员,除了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服从门店主任的工作安排,还能不计较个人得失,能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并不断致力学习与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际的工作能力,将所学的知识发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第一,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对于一些复杂的疾病,没有很好地把握最主要的矛盾,导致自己在辨证施治后的治疗效果不佳。
第二,医学方面知识的不足,对自己在用药及用量上的影响甚大。
总之,作为一名药学工作者,必须得严格要求自己,以务实的精神去工作,对待患者要耐心、细心,保持足够的工作热情,孜孜不倦地专研于医药知识,提高用药的疗效。同时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感,身处于医药的零售行业,还要注重加强营销策略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益。在销售药品的同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让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加地深入人心,切实地去服务大众。
工作总结
在2011年的今天,我进入了**********医药有限公司工作,从当时的一名毕业生转变成如今公司的一员。特别感激在这一年里,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与教育,让我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这里的工作与生活。与同事们相处十分融洽,自己在工作中虚心学习。如今我已是一个门店的主任,在感到压力的同时,也有股动力在支持着我前进。在工作中,感受着公司的企业文化,寻找销售的乐趣。因为生活与工作中不缺乏激情,所以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在门店的工作中,我认真学习,不断摸索,用实践去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去探究用药的疗效,积极地去熟悉门店里每个药品的用途、用量及用法等。认真地对待进店的每个顾客,耐心地给他们讲解用药的基本常识。平时能虚心地向资深的店长、同事们取经,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身为一名药店的营业员,除了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服从门店主任的工作安排,还能不计较个人得失,能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并不断致力学习与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际的工作能力,将所学的知识发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我们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质量关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第一,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对于一些复杂的疾病,没有很好地把握最主要的矛盾,导致自己在辨证施治后的治疗效果不佳。
第二,医学方面知识的不足,对自己在用药及用量上的影响甚大。
总之,作为一名药学工作者,必须得严格要求自己,以务实的精神去工作,对待患者要耐心、细心,保持足够的工作热情,孜孜不倦地专研于医药知识,提高用药的疗效。同时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感,身处于医药的零售行业,还要注重加强营销策略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益。在销售药品的同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让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加地深入人心,切实地去服务大众。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这是我们作为营业员的必要条件,如果顾客进店以后找到自己,自己就必须以专业的推荐为顾客解决问题。这是最重要的.。相对价格的高低,品种的齐全来讲,专业有效的推荐比什么都更能赢得顾客的好评。那么我们该怎么来提升呢?那就是我们*时积累的经验和熟悉药品的专业度。
(1)我们零售药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让店长或其他优秀员工进行药品推销方面的经验介绍,把一些顾客反馈回来疗效较好的药品随时记下来并加以总结,把这些资源共享,让每一个员工在给顾客推荐药品时更有自信、更专业,由此增加顾客对我们的信任感。
(2)我们一定要站在顾客的位置上多替他们着想,这些老客户一般都有长期服药史,对药品的价格比较敏感,来到我们这里一定要首先是让他们有效,其次才是谋求利润,给他们一种安全感,不要让他们有受欺骗的感觉,让我们的药店成为他们的家庭药箱,看似在无利经营,实则赚了信任,赚了口碑,_欲擒故纵_方能获得长远利益。
(3)我们零售药店可以给老顾客免费办理会员卡,只要他们拿着这张卡到我们的药店买药或其他东西,都可以享受折扣优惠(特别是敏感药品)。这样一来,我们基本上就拥有了一部分固定客源,从而可以有机会逐步树立企业的良好口碑。
对于我们销售型药房来说,质量和服务就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这两方面做不好,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是纸上谈兵。
(1)质量状况:质量不稳定,退、换货情况较多。如发生质量问题接二连三,顾客怨声载道。
(2)报价问题:因公司内部价格体系不完整,因此不同的顾客等级无法体现,老顾客、大顾客体会不到公司的照顾与优惠。等等都是问题。
正确的销售策略指导下才能产生正确的销售手段,完成既定目标。销售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执行一定时间后,可以检查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方向是否正确,可以做阶段性的调整,强化服务理念,服务思想深入我们每一位心中。
,在每一个药房来说中药可谓是一个很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既然重要那么我们就更应该注重,要销售好中药就必须去了解它熟悉它爱护它,我们存在的问题就是没有爱护,注重,导致他的质量上有太大的不合格如:生虫,潮湿,霉变串柜等诸多问题,还有很多名贵药材的生产厂家不健全导致了顾客不信任而造成的销量直线下降,我们以前的很多名贵药材的老客户现在完全都没有回头的了因此对中药的损失是很大的。其次由于我们的专业知识欠缺和经验的很多不足的地方而让我们的顾客还不太满足因此我们自身问题才是最主要的不足。因此以后我们应该从我们的品牌,质量服务,这些方面来赢得顾客的好评做到让顾客买我们的药感觉到放心,安全。尽量从服务上来提升我们的信誉。
成功好比一张梯子,_机会_是梯子两侧的长柱,_能力_是插在两个长柱之间的横木。只有长柱没有横木,梯子没有用处,一旦你产生了一个简单的坚定的想法,只要你不停地重复它,终会使之成为现实。提练、坚持、重复,这是你成功的法宝;持之以恒,最终会达到临界值。
药店医保宣传月活动总结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