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排查工作方案大全(18篇)
婚礼策划是在新人婚前为他们精心安排婚礼流程和细节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下是一些备受赞誉的游戏策划案例,你可以从中学习到许多有用的知识和经验。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天然⽓⽤户必须遵守安全使⽤天然⽓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缺件、⽆破损、⽆漏⽓,安全可靠,灵活好⽤。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流通,⽤户⽤⽓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扇。
5、⽤户停⽌⽤⽓时必须关闭⽓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要求,严禁使⽤⾃制炉具。
7、外来探亲⼈员⽤⽓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常识和注意事项后⽅可⽤⽓。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通风,此时不准点明⽕和开关电器,要⽴即查找漏⽓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天然⽓味⽅可⽤⽓。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xxxx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xxx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xx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全县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利津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三)《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四)《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五)《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总局公告20xx年第5号)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执法检查重点。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一)名单确定。根据国家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局有关要求,结合县局和各市场监管所提报的情况,研定了20xx年实施监督执法检查使用单位名单。
(二)检查内容。生产、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的规定执行。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按照有关核准规则进行。鼓励采取专家查隐患的方式,聘请专家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底结束。
(四)检查实施。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县局进行抽查。
(二)认真筹划,严密实施。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方案,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质量到位,坚持原则、不走过场,确保实效。在日常监管中,保证对辖区内重点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监督检查,由各县区局参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三)狠抓整改,消除隐患。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对需要限期改正的,要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需要停用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需要立案调查的,由执法机构及时立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号消账;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逐项统计监督检查数据,每月上报一一次监督检查的宣传信息,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汇总表一并报县局,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任务,液化气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团队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液化气抽、灌、贮、运、销的特点及易燃、易爆的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围绕着安全运行、安全供气和安全施工等狠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10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2829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829户,施工埋地管6718.8米,施工架空管4094.9米,点火户数2210户,更换有问题的表具530块,购进液化气量3750吨,销售液化气量3033.47吨,回款资金710多万元,气差率有效控制在12%,110出警次数33次,共建调压箱254个。液化气公司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对照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考核表十项标准,认真做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按总公司规定,我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置专职安全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员3名,岗位兼职安全员7人,并上报总公司安全部。我公司安全机构健全,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党政记录分开,且脉络清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工作到位。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签订了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公司认真开展总公司下达的各种节日前、季节性及日常性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有台帐可查。管网设施有专人每日进行巡查,部长定期检查,对隐患坚决不放过,1-10月共发现隐患74起,及时整改率100%,及时上报率100%,从而确保76座气化站和管网的安全运行以及储备站抽、灌、贮、运、销的安全运行,同时还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了施工环境,提高了工程质量,我公司建立了安全奖惩制度,每月进行考评,有奖有罚,例如在今年9月25日防汛指挥部气化站切换周期变短,气化站管理人员谢正明发现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连夜派人进行测压检漏,后发现登高引入管因散水下沉被拉断,当即进行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气,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扼制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奖惩制度,公司领导对相关人员给予了最高奖励;而在今年的8月1日,由于储备站的电机被盗,公司也按照奖惩条例按被盗设备价值的10%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公司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部门能严格执行并上墙。
公司专职安全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坚持每周参加安全部组织的安全例会,并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敢于大胆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扎扎实实,成效显著。今年1-11月办理登高作业证2次,向总公司安全部报稿11篇,举办安全黑板报1次(期)。
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规定。对安技措施立项专款专用。为确保储备站、各气化站及其管网的安全运行,确保运瓶车辆的安全运行,我公司在资金较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投入16万余元对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和保养。对储备站压缩机检修3次,对百步亭压缩机检修4次,由于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今年对百步亭小区下沉的164根登高管开挖整改,并且已对26座气化站进行复压,对埋地管、架空管、立管测漏,情况均为正常,还有50座气化站正逐步按计划进行复压检查。今年我公司对51只钢瓶重新进行了检验,确保了钢瓶的安全使用率。由于重视安全预防措施,今年1-10月各重点部位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液化气公司制定了要害部位安全保卫、交接班制度,成立了治安、防火领导机构,开展防火治安检查,做到了制度上墙,贵重物品的保管人员与保卫部签订了责任书,公司与部门及各岗位签订了治安防火责任书,确保了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
今年初,公司制定了治安、防火年度工作计划,储备站、气化站及运瓶车上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并在失效期前及时更换,建立了消防器材台帐,1-10月更换失效到期的消防器材303具,并于6月3日、7日组织员工在保卫部和刘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储罐底部注水堵漏、演练和消防器材灭火演练及消防水带连接的操作,组织消防考试,强化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每月消防工作纳入安委会会议议程,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我公司在元旦、春节前夕及冬供期间组织员工进户进行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同时还组织员工在小区利用横幅、广播、宣传版画、安全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宣传单二万多份,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公司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动员和布置,召开动员会5场,制作宣传横幅3条,张贴各种宣传画18张,张贴宣传标语90条,办黑板报3板,投安全征文3篇。同时还认真组织职工参加了总公司举办的安全知识笔试、演讲等各种活动,其中征文演讲获一等奖,板报获二等奖,另外由公司安全部遴选出我公司的安全征文一篇稿件选送到集团公司进行评比并获得一等奖。“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也积极按时开展,做到有传达、有动员、有布置、有检查,于5月至6月组织员工69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后进行考试并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电视录相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今年11月,我们还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月活动”及“119消防日活动”,对全公司的安全部位进行了排查。
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指标,将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到每位员工,虽然我公司站点点多面广,外聘人员流动性大,但我们坚持履行安全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窗口服务单位,我公司对外服务热情、解决问题及时。施工现场始终保持文明施工,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区施工。运行后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灶前压力抽查制度。户内安检率100%,车辆安全运行率100%,无交通责任事故。
我公司成立了工会安全监督机构,对储备站、气化站的设备、卫生及安全运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考核,杜绝了事故的发生。为改善职工操作和工作条件下,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为办公室及储备站、气化站配置了空调和防爆风扇,购置了冬季采暖及夏季防暑降温物资,并为每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今夏储备站防爆空调不能正常使用,公司一方面组织防爆空调的维修配件,一方面为储备站工作人员购置冰冻饮料防暑降温,公司还决定对储备站工作人员提高降温费用,确保了安全生产,保障了职工利益。真正起到了工会监督作用。
由于液化气公司外聘人员占70%,人员流动性大,给安全教育带来较大难度,但液化气公司安委会坚持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00%外聘人员上岗前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调入、转岗工及岗位人员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了三级安全教育台帐。液化气公司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今年1名焊工,20名液化气运行操作人员进行了特种作业证复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感谢各位领导及专家前来检查指导我们的工作,我们有很多不足之处,恳请大家多多指正,给予帮助。
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强化教育系统燃气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各学校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结合教育实际,认真研究讨论,明确校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自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督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教育系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局党组部署,市各级学校对校园内的食堂和涉及燃气使用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此次排查发现学校食堂在重要位置都配置了灭火器,管道安全有效。但也发现个别乡镇学校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存在超期未检验的问题,已责成学校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各学校在开展燃气安全气隐患排查工作中,结合典型事故,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渠道,及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安全宣传仍有不到位和不足之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活泼,特别是乡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对较薄弱,容易出现燃气安全事故。
2、偏远学校的液化气钢瓶未做到及时检验,存放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1、加大燃气安全进校园宣传力度,宣传方式要多样化,学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共同合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师生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水平。
2、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操作、管理、抢险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素质。
3、加强对各级学校食堂液化气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接到“隆昌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的通知”,我校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校长亲自部署,认真落实,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通过微信群或张贴通告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各位家长发布燃气使用安全提醒。
学校分管校长张永忠带队,学校总务处的具体负责人刘忠、安办的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是否通风、燃气具是否完好、管线是否破损、有无漏气现象、电路是否存在隐患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且安装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工会主席刘平带队,对所有教师公寓燃气、电路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请自贡市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派专业人员,采取专用工具,对食堂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合格,并出具了检查清单。
1、及时安装燃气报警器。
2、拆除闲置电线。
3、更换陈旧灶具。
4、广泛宣传用气安全知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我校生产单位的安全意识,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燃气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园对燃气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对食堂燃气使用现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燃气管道、连接软管、燃气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燃气灶具、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以及燃气安全管理档案等各项工作都做了认真详细的检查。
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督察组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此次检查让我们及时发现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我们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立整立改,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1操作间和食品库无报警器;
(2操作间出口、入口(穿墙处管道)生锈;
(3操作间灭火器压力不足;
(4副食库卡扣松;
(5燃气管道上方压接重物;
1、紧急召开了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和部署,制定了详实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有效的杜绝燃气安全隐患发生。
2、具体做法
(1)食品库上方安装新报警器。操作间一直安装着报警器。
(2)对穿墙套管,并在生锈处重新打磨,检测无燃气漏点后,刷黄漆维护。
(3)操作间门口更换了新灭火器。
(4)食品库上方更换新的u型卡扣,固定牢固。
(5)及时将燃气管道上方的物品清理干净,管道上无任何压接物。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10月25日,区住建管理局组织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及城燃企业召开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全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加大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力度,引导餐饮企业自觉主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近期,区住建管理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四个部门对城区江畔商业广场及周边餐饮经营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通过现场入户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了餐饮店后厨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签订正式供气合同、燃气灶具安装使用是否规范、液化气钢瓶存储是否规范、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是否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其它燃料等情况。经联合检查发现,餐饮店普遍存在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软管老化等问题,区住建管理局部门已责令业主单位落实整改,供气企业配合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处。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供气企业、供气企业安全意识,我区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对重点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督促燃气企业规范供气;通过利用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等措施,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力度,督促用气企业规范用气,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乡镇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文档为doc格式。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生产意识,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活动月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本月13日十堰发生燃气爆炸后,县委书记汪冬,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涧同志就我县燃气安全工作专门做出指示,要求县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人口稠密区域燃气安全情况摸排检查。分管县领导县委常委程富宽、叶章科就当前我县燃气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县城管局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立查立改,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处,确保把隐患排查出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自6月13日至16日,县城管局会同应急局、消防大队和金寨华润燃气公司对金寨一中、大别山职业技术学校、明发商业街等人员密集的工商业用户和城区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大排查,共发现隐患53处,整改48处,限期整改5处;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对城区中低压管网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新园河畔、玖隆财富、思源雅苑等12个小区排查。6月17日,县委常委叶章科主持召开了由城管、应急、市监等12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对我县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精神,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开展,我县专门下发了《金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管、市监、公安、交警、交通、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职责,对燃气公司、气站等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6月18日,我县立即启动宣传攻势,印发《致全县广大天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宣传单》(煤气罐),通过农村广播播报、手机短信推送、政府网公告以及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等自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县普遍开展以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共向全县各乡镇村群众印制宣传资料32万份,其中物业小区发放10万份,乡镇及无物业小区发放22万份;日手机推送燃气安全注意事项短信35252条;全县3500个村级(社区)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反复播放;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自媒体上推送宣传信息覆盖60万粉丝,真正使用燃气安全知识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一步不让。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公安配合,华润燃气提供名单,对原荣浩燃气安装的53户未安装漏气报警器的商业用气户,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坚决采取停气等措施。二是由华润燃气负责,对原荣浩燃气铺设的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对受腐蚀的管网全部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华润公司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底前更换完毕。三是由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气站于6月25日前将废旧钢瓶处理完毕,由各气站提供处置证明,交由县城管局备案,到期处理不到位的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进行收缴。四是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旧等不合格钢瓶进行没收处置。五是县城管局组织2个检查组,县市监、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9家液化气站实施地毯式突击排查,共发现问题34个,向9家液化气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截止6月22日,现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场关停了燕子河液化气站。另外,县城管局安排10名在编人员,从6月20开始至7月2日对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实施包保,目前10名同志已分别进驻全县9个液化石油气站和燃气公司全天坐班指导,每天检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和责任落实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持续深入小区和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和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纵深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城区现有燃气管道全部予以安全检测,对原荣浩公司建设的管道通过“物探”技术实施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近期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月底前再组织一次由消防、社区、物管、物业等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以提升小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燃气三年专项行动问题责任清单为抓手,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建党100周年、“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我公司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豫新建【2016】10号)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燃气运行情况较为稳定。
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与各岗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利用便携式检漏仪等设施设备每天对所有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调压站进行检查、维护,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加大检查力度,对私改、私接等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停止供气。重点加强对道路施工路段及安装时间较长的管道的巡护,对4处交叉施工现场安排人员重点监护,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好技术交底,对管道位置进行标注,避免管道损毁。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随发现随整改,维修地上设施34处,处理违章占压1处,维修室内设施51处,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
任,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
总结。
全力全速抓落实。成立了燃气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加强工程检查、督导、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抢险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所需。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和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抢修停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过张贴通知、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等告知用户,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下一步,我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对管道占压进行清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运行。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液化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根据《关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xx〕56号)文件精神,结合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摸排整改情况汇报于如下:。
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瓶、不错一项”的要求,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摸排清查,全面整治瓶装液化气供(用)安全,重点检查店学校、饭店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化,燃气钢瓶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安全应急知识以及是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并每月进行常态化管理等。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镇政府组织各村对辖区内居民住所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核查液化气钢瓶是否合规、气瓶是否和灶具保持安全距离、减压阀是否坏损、软管是否老化等情况,建立台账,立查立改,全面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液化气的意识和能力。
在辖区人口集中区域,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与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实际相结合,对居民群众、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部位,宣传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知识以及安全隐患防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避免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双河镇共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册20xx余份,张贴横幅15条,排查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等200余处,排查出安全隐患8处,已整改8处。燃气报警器已安装155户住户,12家食堂,24家餐饮场所。
下一步,双河镇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和安全宣传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