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防疫报告(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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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畜禽迁移出省境,应将畜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县境外引进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畜禽种类和数量、同群畜禽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标识。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畜禽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20年。
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六、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七、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八、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1、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离,净道和污道相分离。
2、建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4、养殖场大门口及生产区入口处设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经常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生产区入口处设有更衣室,并配备足量有效的紫外线灯。
5、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需经过严格消毒方可进入场区。
6、生产人员需换工作服、消毒后方可进舍工作,严禁串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养殖场不得饲养与本场无关的其他动物,工作人员不得外购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区,专职兽医不得对外诊疗。
8、坚持自繁自养,引进畜种前按规定进行报批,确保引进畜种合格。引入后隔离饲养30天,确认健康无病后,才能进入畜群混养。
9、养殖商品畜禽的实行“全进全出”制,每批畜禽调出后要进行冲洗、消毒,至少空圈一周。
10、养殖场环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广谱的药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11、禁止饲喂发霉、变质及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12、根据畜禽发病情况,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13、定期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养殖场防疫总结报告
我场成立于xxx年,位于xx县xxx镇xxx村,自xxxx年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休药期制度,确保我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场现有工作人员x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员x人。为规范我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我场制定了各种防疫制度,建立了养殖档案,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对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址和布局。
1、选址合理。我场建场时进行严格考察,选址远离居民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具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隔离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xxx米以上,周围xxx米内无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其他养殖场xxxx米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我场周围建有围墙,出入口设有与门同宽,长x米、深xx米以上的消毒池,大门口还有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围墙分开;生产区入口处置有更衣消毒室,各养殖场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与污染道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生产设施设备齐全。
1、每栋栏舍安装有通风设备(换风扇)、配有照明设施。圈舍地面和墙壁用水泥混凝土,以便清洗消毒;设有兽医室及配备有相应的.防疫设备;我场还配备有冰箱3台,用于保管疫苗。
3、在场区的下风口处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如:焚烧炉x台(或留有一片空地用于深埋病死畜禽);同时还建有一个xxx立方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化粪池)。
4、在场区内设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栏舍和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栏舍。
(三)制度健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场建立有生产管理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2、建立养殖档案。做好日常生产记录,生产养殖过程中,按要求做好检疫申报、饲养、兽药的购进与使用、免疫、检测、消毒、解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等记录。
(四)人员符合要求。
我场的工作人员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现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x人,有x人有职业兽医或乡村兽医资格证;饲养员x人,并且经过培训后上岗,经体检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工作职责分工明确。
上述是我场对动物防疫条件的自查情况,经过自查发现我场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记录不是很完善,但自我认为基本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求,现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申报,望主管部门及时给予现场审核。
二o一四年xx月xx日。
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本场饲养的动物在本省内出售或迁移,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应提前(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申报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方可运输。
2、本场饲养的动物出售或迁移出省外,应提前三天(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申报点申报,并协助检疫员作好该批次动物的免疫抗体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经检测和检疫合格后,取得《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后,方可运输。
3、自宰自食动物,在屠宰前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动物,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的猪、牛、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猪、牛、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猪、牛、羊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养殖档案制度。
1、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2、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农牧业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3、饲养种用动物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养殖场防疫总结报告
当前,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动物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且逐步重视质量化,再加之近些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让人们越发重视食品安全与卫生问题,可见,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做好畜禽防疫与检疫工作,实现防疫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从而促进畜禽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开展畜禽养殖场防疫工作,对于养殖户来说意义重大,直接关系着养殖户的经济效益,还影响其所销售畜产品的质量,这成为畜禽防疫与检疫工作开展的必然要求。然而,通过对多个地区的调查与走访,意识到畜禽养殖场防疫检疫工作还有所不足,最终影响了防疫检疫质量,这对养殖户的经济效益产生很大威胁,为促进畜禽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开展防疫与检疫工作,实现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实现对疫情的防治,有利于为养殖户谋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畜牧产业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才能为人们的健康身体提供保障[2]。
养殖场防疫总结报告
为实现畜禽养殖的高效性,应做好疫情的防治与检测,做到及时发现与了解疫情,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时间对疫情进行处置。为实现对疫病的防疫与检疫,应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对外来人员进入需全身消毒,以将传染源予以切断[3]。但是,在防疫管理上,部分养殖场不允许动物防疫人员进入,导致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因此,应增强养殖户的疫病防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开展养殖场的防疫检疫工作。为保证防疫检疫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与科学性,要充分依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的'第十五条与第四十六条,来对动物疫情开展大规模的监测,要强调动物饲养、经营与生产企业和养殖户的配合,不可对疫病防疫检疫人员进行拒绝与阻碍,否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则需要进行警告,甚至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2构建完善的防疫检疫制度。
为实现养殖场防疫检疫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应构建完善的防疫检疫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者的工作权责与工作机制,架设门卫制度与仓库管理责任机制,同时,要严格财务机制、药物管理与使用机制、生物安全与消毒制度、监督检疫报告机制等,以求为养殖场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此外,还应建立相配套的疫苗管理制度,对动物不同生长阶段疫苗的具体使用方式、疫苗种类、剂量与免疫程序等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4]。
2.3打造完善的饲养管理体系。
在畜禽养殖场运行过程中,时常会因为饲料霉变而引发动物疾病的发生,且动物还易发生脱肛、繁殖性障碍、拉痢与脱宫等疾病,严重威胁免疫质量。面对此类问题,必须制定优质的饲料原材料采购计划,强化对饲料加工质量的控制,结合动物种类来选择合适的饲养来喂养,且在水源、饲料原材料上都能达到检测标准,适合饲料与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能为生猪健康生长提供保障。
2.4加强对饲养环境的控制。
开展饲养管理工作时,应构建完善的生物安全体系,且该体系要以消毒卫生为核心内容,及时将整个消毒卫生贯穿到畜禽养殖与生产的各个阶段。结合畜禽的不同生长时期,提供足够的营养需求,强化对饲料质量的控制,并适度降低饲养的实际密度,减少各类应激问题,以增强畜禽疾病的预防能力与抵抗能力,从而从本质上降低继发性感染的发生概率。若想达到健康型养殖的目的,企业应在建设养殖场时,充分考虑养殖场排污所产生的危害性。开展饲养环境管控工作,充分结合《畜85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对污染物、废弃物等进行专业化的管理,选择优质的施工技术与操作手段来做好防治工作,以实现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此外,为保证饲养环境的健康度与清洁度,还要从污染物处理角度出发,营造健康、清洁的饲养环境,主张污染物处理的无害化与绿色化[5]。
2.5强调严格引种,注重全进全出。
为提高养殖场防疫检疫质量,应做好引种质量的控制,及时开展检疫工作。引来的动物种苗要及时开展采血与化验工作,确定动物无病毒或疫情后才可进行引种。引进动物种苗之后,最少要隔离45d,若45d后没有发现异常,即可将动物种苗进行并群处理。此外,在引种时,应打造全进全出机制,消毒时,必须将所有的动物转移,以实现空舍的消毒操作。同时,还要加大对养殖场的定期防疫与检疫力度,要求每个季度对全部畜禽进行抽检,以猪群为例,将猪瘟、猪口蹄疫等作为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对象,旨在降低重大疫病的产生。
2.6重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为实现畜禽养殖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重视防疫检疫工作的高效性与科学性,实现对防疫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以提高防疫检疫水平。开展防疫检疫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可见,检疫人员与防疫检疫效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应积极开展生产例会,构建完善的技术培训机制,保证每个月都要举办1次培训活动,并设置防疫检疫技术服务中心,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可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与基本素质,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以求更高效的开展防疫与检疫工作。
3结语。
综上所述,为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应重视对畜禽养殖场防疫建议工作开展的规范化,严格规范防疫检疫流程,控制好防疫检疫的各项数据,以实现对重大疫情、畜禽系列产品安全的防控与管理,为人们提供健康的动物食品,为食品安全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1]李敏.浅谈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工作[j].中国畜禽种业,(3):51.。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
**市自20xx年开始实施动物防疫标识溯源系统项目以来,实现了与农业部及省、广安市网络化传输报送动物疫情及订购防疫标识的信息化管理,为**市兽医卫生监督、动物重大疫情监控、基层防疫人员管理和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检查等提供了科学依据。现将我市动物防疫标识(二维码耳标)情况简介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2、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总结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首先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我谨代表xx镇就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不正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今年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为重点,狠抓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了全镇动物疫情稳定,已基本完成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我镇动物防疫站有专职动物防疫员6名,村防疫员19名,负责个村、个社区和原种场的动物防疫工作,共涉及个组,户,人口总数人。我镇有养殖户户,其中养殖大户户。全镇共存栏猪头,其中能繁母猪头,牛头,羊只,鸡羽,鸭羽,鹅羽。
按照县2012年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的进度要求,我镇春防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3月8日至3月10日在各村、社区和原种场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动物防疫工作氛围,并完成了牲畜存栏情况的摸底工作;第二阶段是3月11日至3月31日完成猪瘟,猪、牛口蹄疫的免疫,4月1日至4月25日完成猪蓝耳、禽流感的免疫;第三阶段为4月25日至4月底,查漏补缺,自行检查验收。
目前猪瘟、口蹄疫的免疫率达100%、挂标率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的免疫率均达98%、挂标率100%。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镇党委、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成了镇畜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并于3月8日召开了全镇三级干部会议,在认真研究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做好2012年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双轨目标责任制的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社区,镇动物防疫站与村防疫员,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全面落实责任任务,从制度上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严格落实。
2、强化督查,确保防疫进度。为了保证春防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防疫工作督查小组,对防疫工作全程督导检查,重点对春季防疫工作进行了3次督查,并协调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拒绝接受动物防疫的养殖户进行劝说引导,增强广大群众动物防疫意识,确保了防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3、加强培训,促进科学防疫。我镇除了安排3000元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外,还为每名村防疫员安排500元的劳务配套资金,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镇动物防疫站于3月7日对全镇19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了一次集中的业务培训,对免疫接种、疫情巡查、病死动物的处理等重点课题进行了系统学习,切实充实了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技能水平。在防疫过程中,我们始终要求防疫人员从严遵守免疫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做到“消毒严、部位准、剂量足”,杜绝了防疫注射中“打飞针、打跑针”的现象,提高了防疫密度和质量,保证了防疫效果。
4、强化免疫,夯实防疫基础。一是以本站人员为主,实行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继续推行“乡免疫周、村免疫日”制度,每个月的1日到7日为下乡免疫周,确保每个村、社区每月都有一天的免疫日安排,以此开展常年补免工作;二是统一时间,集中免疫,充分集中利用卫生资源,扩大活动声势,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强化成本效果;三是在防疫过程中,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头头注射、头头免疫,彻底清除了免疫死角,确保了免疫全覆盖、高密度。
1、基层技术力量薄弱,亟需对现有人员进一步系统的培训和加强专业技术力量的充实。
2、乡镇动物防疫员和村级防疫员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也易导致基层防疫队伍的不稳定,影响工作的进度和持续性。
3、动物防疫经费偏低,办公经费不足,防疫设备、物资跟进滞后。
四、今后要抓的重点工作。
2、坚持常年补针、杜绝重大疫情发生。
3、强化疫情监测措施,严把检疫关。
4、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一方平安。
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努力向先进兄弟乡镇学习,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宣传,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圆满完上级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镇畜牧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管委会:
******中心学校自201x年迁入新校区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不断增加,至201x年秋季开学,学校教学班已达到21个,学生数1150人,教职工近70人,已顺利完成从小学到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过渡。
但学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
一、学校各项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如各学科实验室、电教室、会议室的建设;
二、宿舍楼及食堂的投入使用使学校水电费方面的开支激增;
三、运动场所还不够完备,各种运动健身器材配备还不够齐全;
五、教师办公条件还比较简陋,急需改善。
以上困难仅依靠教育局拨义保经费远远无法解决,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校快速发展,现特申请***管委会下拨201x年度教育经费十五万元,以解决学校困难。
特此报告,请予批示。
******中心学校。
201x年10月9日。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总结报告
在县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xx乡201x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全面结束了,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和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乡政府成立xx乡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xx乡重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
2、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人。
3、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了合同书,约束其规范的动物防疫工作操作规程。
二、定期对各村防疫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督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
今年在巡查抽检时,对兴隆山、五三、曙光三个村防疫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工作完成情况。
1、动物防疫:牛口蹄疫三价苗接种**头次,密度达100%;羊口蹄疫双价苗接种**只/次,密度达100%;牛羊布病灌服**头次,免疫率100%;羊炭疽**只/次,在老疫区做到了应免尽免,羊三联接种**只,小反刍兽疫接种**只,免疫率达100%;猪口蹄疫接种**头,猪蓝耳病,猪瘟完成**头,密度均达100%;鸡新城疫完成**羽份,禽流感**羽份,密度达100%。
2、布病防控人畜共患病新朔源灭点工作。
对老疫点进行了全面消毒,按照疫控中心提供的名单,进行流行疫病调查,疑似疫点1个,通过采血化验,对检测出的阳性羊进行了扑杀。
3、档案建设方面,按照工作要求,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收发文存档、动物免疫档案的填报与汇总。
4、免疫效果检测工作,及时报送血清、粪样等,为实验室化验提供依据。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龙海市人民政府:。
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xxx”给xxx镇造成严重的影响,全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部分群众财产遭受较大程度的损失,据统计,共造成各类损失达2139万元。灾后,全镇干群齐心协力,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群众生产生活初步得到恢复。由于目前我镇财政较为困难,为进一步加快群众灾后重建工作,特向市政府申请资金补助50万元,请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xxx镇人民政府。
xxx年9月18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镇政府:
社区活动是由社区策划、发起、组织的,由社区居民参与的,旨在丰富社区居民生活、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构建社区和谐的各类活动,镇政府为每个社区每年拨付4000元活动经费。
经过近两年活动开展情况来看,4000元的活动经费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各项活动的开销。社区除了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应该支付交通费、道具费、购买奖品等(例如居民运动会、知识竞赛、棋类赛、球类赛、文艺演出、讲座、联欢等,每一个大型活动都要超过千元,有的活动已经策划好了但因为活动经费有限,怕花超了,所以放弃了),还要结合各种节庆日开展扶贫帮困、慰问等活动,购买慰问品(慰问贫困居民、敬老院、部队,帮扶贫困学生等)。有时按着上级要求组织居民到体育馆、市政府等场所参加各种会议、演出,因社区组织的大多为岁数大的居民,所以还得额外负担出租费。加之物价不断上涨,更使社区活动经费日趋紧张。鉴于此种情况,为了扩大社区活动的影响面,提出如下申请:。
1、增加社区活动经费,由每年4000元增加至10000元;
2、特殊活动由社区提出申请,采取一事一议,不占社。
区活动经费;
3、由社会事务办协调,将开展活动内容相近的'社区整合在一起,共同开展相关活动,这样既扩大了活动规模和影响,又节约费用。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社会事务办。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按照云火电[xx]20号文件规定,公司机关(含物业公司机关)现有青年56人,为顺利开展20年青年工作,切实加强青年交流,促进青年发展,维护青年职工队伍的稳定,特申请xx年青年活动经费,望批准为感。
特此报告。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5月19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国家建立强制免疫、强制扑杀补助病种动态调整机制,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定期评估并适时做出调整。
第三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和使用。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动物防疫支出包括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各省在完成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在本专项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第五条强制免疫补助主要是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
允许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强制免疫。
第六条强制扑杀补助主要是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等方面。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第七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第八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九条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相关畜种饲养量、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或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各省应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需求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据实安排强制免疫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第十条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按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实行先扑杀后补助。
各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动物防疫补助政策确定的实施范围、畜牧饲养量和各省份申请文件等,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会同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细化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农业部和财政部报送本省上一年度3月1日至当年2月28(29)日期间强制扑杀实施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各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测算。
第十三条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农业部分配建议等,审核下达当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抄送农业部和各地专员办。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将作为重要因素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结转结余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实补贴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地专员办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或区域绩效目标,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监管,根据财政部计划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管报告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各省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内容包括政策落实、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并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员办是指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颁发〈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办农〔〕77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5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业生产救灾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扑杀补助资金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农〔2004〕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608号)、《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599号)同时废止。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
我国兽医防疫机构和队伍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和积累,已初具规模,相对完整,在控制动物疫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来看,仍旧每年都有规模较大的动物疫病爆发和流行,特别是近些年来,猪高热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给广大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概括起来,问题主要出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我国乡镇兽医站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三权归县,
二是双层管理、以县为主,
三是三权归乡、业务受县指导。
根据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属于前两种方式占大多数,三权归乡的乡镇站占少部分,村级防疫管理趋于零。这种管理模式束缚了乡镇站的主动性,而且还产生了断头,急需要管理和指导的村级防疫却无人过问。使基层的动物防疫处于“悬空”状态,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相关专家在对我国95个乡镇兽医站的调查中发现,约37-44%兽医站连房屋等硬件设施都没有,财政拨款仅占总收入的8.7%,防疫和检疫收入占48%,诊疗、兽药销售等经营性活动占37.8%,其它经营性活动仅占5.5%。大部分乡镇站基本上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维持运转并承担着防疫等政府职能,工作人员无法安心从事疫病防治管理,队伍不稳定,其瘫痪率在80%以上。
与此形成尖锐矛盾的是,农户散养比重大,畜禽流通量大,疫情复杂,基层防疫、检疫工作任务最为繁重,需要一支庞大的兽医执法防疫队伍。
老百姓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猪或鸡没有发病,没有必要花冤枉钱去注射疫苗,看不到潜在的危险性,这样一旦发病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更坑害了国家的利益。本来几元或十几元钱的疫苗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了节省这点小钱却造成了成千上万元的损失。例如,在20xx年的猪高热病爆发期内,由于乡村的个体小养殖户的防疫意识较差,许多猪根本就没有进行最基本的免疫,导致许多小饲养户猪死亡率在50%以上,在有的地方猪的死亡率甚至在90%以上。而这些乡村小养殖户饲养的猪的数量(50头/户以下)约占调查样本村总的饲养量的62%。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规模化猪场由于防疫意识较强,损失要小很多,这充分证明了加强防疫和免疫的重要性。据统计,规模化饲养场由于有自己的兽医队伍,防疫密度大都能达到95%以上,而一般散养农户仅为60%,钉子户和拒注户较多,但又缺乏对这些钉子户的强制管理措施。通过对240家1000头以下的猪场调查发现,免疫程序不到位的占30%、消毒不规范的占22%、养殖场环境差的占27%、防疫药物质量不好的占22%,这些都是疫病发生的隐患,因而必须要提高基层饲养户的防疫意识。散养农户的强制免疫和产地检疫既是当前防疫工作的弱点,也是下一步继续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每当动物疫病爆发时,由于政府的补贴不到位,老百姓的普遍做法是,尽快地把患病的动物卖掉而不是做掩埋和焚烧等无公害处理。而购买者可能来自屠宰厂,也可能是来自周边或几千公里之外的养猪场,无论是哪一种购买者,都会导致疫病的大面积传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由于20xx年猪高热病造成的巨大损失,国家为了促进养猪业的发展,按每头母猪补助100元。这其实是一项好的政策,但许多人为了多拿钱,采用了以下不正当的手段:
二是把肥育猪当成母猪向上虚报。
既然达不到母猪补贴的预期目的,不如取消母猪补贴,把这笔钱用于完善和建立有效的基层防疫体系、搞好科技普及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的防范意识,从“根”上解决问题。另外,养猪生产遵从的也是市场价值规律,猪肉价格高就会刺激更多的人向该领域投入,使养猪数量增加,这样一来猪肉价格会逐步回落,完全不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象撒胡椒面那样到处乱撒,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完善乡村级防疫体制。防疫体系出现的漏洞,说到底是“机构”和“经费”的问题。由于机构不健全,经费无保障,基层防疫人员没有工资、得不到培训、基础设施缺乏,导致最需要得到关注的基层防疫工作难以落实。因此,国家应制定政策,将乡村级防疫列入财政拨款范畴,用于乡村级防疫员的工资(依地区而定工资标准)、培训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的建立和购置。这笔费用看起来不小,但与造成的损失相比,可算是九牛一毛。基层防疫体系的建立是一项长期的利国利民的回报性工程,各政府部门要权衡利弊,尽早行动起来。
县畜牧局有义务对乡村级动物防疫员(村兽医)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将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以获证人员为基础组建乡村级动物防疫和应急扑疫预备队伍,为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针对当前畜禽养殖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饲养量大、饲养品种多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难等问题,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弥补乡镇的畜牧兽医队伍力量不足的现状,必须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每村的防疫员至少1名,同时要对乡村级防疫员进行监控,根据当年的疫病发生和控制情况以及对当地养殖户的走访来判断其是否合格,对不称职的防疫员应立即撤换。只有这样才可彻底地解决乡村级防疫体制中出现的“真空”问题。
(二)、加强疫病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无地域性限制,因而动物的疫病防治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如果99%的地方疫病防治工作到位,而只有1%的地方没到位,那么这就象一片野火,将可能烧遍全国甚至全球(如禽流感)。因而,政府要大力加强对疫病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提高动物疫情扑杀补助标准。提高对重大疫病发生期间所屠宰的疑似动物的赔偿力度,使饲养者得到的补偿高于以病死的方式卖给不法收购者的价格。确保扑杀及各类防控措施到位,确保疫情不扩散。若发现故意把病畜禽卖给其他饲养者,购买者有权向售出者索赔,同时售出者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售出的动物皆要通过检疫部门的检疫(特别是在疫病的爆发和流行期内),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控制疫病的传播。
(四)、完善防疫工作体制。动物防疫队伍素质,直接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成效,决定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起一支与发展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动物防疫队伍,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应建立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机构和职能,健全强化乡村级动物防疫网络,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
要实现执法与服务的分离,将执法职能单独分离出来,纳入行政系列:执法人员转为国家官方兽医,服务职能纳入技术推广和服务系列;兽医人员转为从业兽医,逐步走向市场。对动物产品的生产要素进行全程监控,使兽医管理工作覆盖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和流通全过程。同时要加大检疫监督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疫病,减少疫病损失。进一步健全各级兽医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三类机构,理顺职能,完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加强检疫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执法水平,有效解决产地、运输检疫、家禽检疫等薄弱问题,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加强活畜交易、屠宰、运输监管,特别是对外调动物及动物产品真正执行报批报检制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边境、边界动物及其产品的免疫、检疫和设卡消毒工作,有效防止外疫传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xx校领导:
为加强我系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我系学生会组织策划的20xx年春季学期篮球赛于20xx年3月中旬开赛。分别组织了班级男子篮球赛和班级女子篮球赛。历时一个月时间,我系各班级赛出了友谊、赛出了风格。特向系领导申请本次活动经费:
本次比赛我系参赛班级数13个班,其中男子比赛有12支参赛队伍,女子比赛有12支参赛队伍。
在本次比赛活动中,共支出口哨费用20元,用于购买裁判员口哨4个。
本次比赛取得圆满成功,分别赛出男、女参赛队前1、2、3名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团队。分别给于获奖班级颁发锦旗,按统计,共需颁发锦旗8面,每一面锦旗50元,共需活动经费400元整。
按照此方案,本次活动,颁发锦旗费用400元,口哨费用20元,共计420元整。望系领导批准!
计算机系学生会体育部。
20xx年4月13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核准成立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批复》(榆政民发[20xx]120号),xx市环境卫生协会于20xx年10月22日成立。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建设委员会。协会主要业务范围有: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行业状况及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制定、修订并贯彻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道德规范,并监督遵守,贯彻实施;总结、交流、开发、推广环境卫生行业在深化改革、经营管理、科研教育、设施建设、垃圾处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等。
协会成立以来,按照《xx市环境卫生协会章程》,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协助举办了我市第二届环卫工人节;及时转发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参加学习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举办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研讨会。但相对其它城市行业协会,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工作比较滞后,来自市、县、区的环卫行业协会的主要会员,由于同属公益事业,协会会费至今尚无来源。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现申请协会日常工作经费10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0xx年四月二十五日。
申请动物防疫经费的报告
省人口计生委:
“xxx”台风对我市造成了较大影响。xx市、xx市、xx区、xx区、xx市、xx区人口计生系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受灾情况。据估算,经济损失超过660.66万元。
其中,余姚市计生指导站浸水3天,受灾严重。受灾物品包括公务用车2台、西门子彩超1台、东芝b超仪1台、光散射超声仪1台、精液分析仪1台、自助挂号取单机2台、办公电脑3台、打印机5台、冰箱1台、洗衣机2台、立式空调2台、10kvups1台,另有试剂耗材药品、办公家具、墙面地面线路等因浸水需维修。下属6个乡镇(街道)指导站受淹,余姚人口计生系统共计损失384.46万元。
奉化市指导站一间手术室进水,一楼地板报废。市计生局五楼屋顶有5处渗漏,各楼层窗户渗水,墙壁渗水比较严重,造成各楼层办公室不同程度进水,地板损毁严重。院子里有四间小平房也因排水不畅进水,受浸宣传品报废。落水管改造、屋顶、墙壁防漏处理以及部分办公室地板更换等需50万元。
鄞州区计生指导站室内进水达70cm,一楼办公用房全部被淹3天,导致主服务器1台、电脑2台损坏,办公桌椅10套、柜子10个报废,消毒高压锅2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等设备无法使用,宣传资料2万份浸水,损失近20万元。辖区姜山、云龙、高桥、古林、邱隘、集士港等镇乡(街道)受灾严重。各镇乡(街道)计生服务站损失金额16.2万。151个村级计生服务室不同程度受灾,损失金额145万。
江北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受灾。因二楼房屋进水,导致江北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一楼)天花板塌陷,房屋进水被淹,受灾面积近180平方,电脑、b超、打印机、空调等物品受损,预计损失近30万元。
慈溪市横河镇计生服务站受灾。b超机、办公电脑各一台受损,墙体浸水,总计损失10万元。
镇海区指导站骆驼分站一楼进水,地板、避孕套等物品仪器损坏,二楼楼顶破损、渗水损坏吊顶及部分物品;区计生局顶楼楼面破损,渗水损坏五楼四楼部分办公室,物品进水受损严重。受损金额总计5万元左右。
为尽快恢复生产,恳请省人口计生委对该台风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x市人口计生委。
xxx年10月24日。